[2019-11-28]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监委留置专区电梯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19-064)电子化公开采购变更公告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铜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其铜鼓县监委留置专区电梯采购和安装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采购,现对2019年11月09日的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一、 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标准
价格分采用平均价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1)当投标人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30-(投标报价/满分价-1)×100×1÷5
2)当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30-(1-投标报价/满分价)×100×1÷5
注: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在允许范围内的一般偏离价格折算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
变更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计算分值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注: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在允许范围内的一般偏离价格折算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
二、原公告中: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采购人名称:中共铜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江勇 电话:13657053157
联系地址:铜鼓县行政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愉华 联系电话:0795-8716890
联系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大楼附楼西侧一楼)。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