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殡葬管理所的委托,对其赣州市黄龙陵园公益性墓区一期工程墓具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并于2019年11月16日发布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11月16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原电子化招标公告(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须在开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投标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付并安装完毕后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现变更为:(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用途)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转入采购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付并安装完毕后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变更事项2: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20分,现变更为30分。基础分16分,现变更为6分。技术评分总分63分变更为53分。其他评分标准及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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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0.2)×10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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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16分)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6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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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0.3)×10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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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6分)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全部满足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依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赣州市殡葬管理所
电话:18007077957
联系人:何兵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黄龙村荷树下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金星村村委会二楼
电话:0797-8227300、18172707641
邮箱: 547449749@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账号:7979007407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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