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依据高安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GACG20191010)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的货物、工程和有关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8、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进行补充说明: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
(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经理 15397855153-试点)。
(4)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 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名称: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225号
联 系 人:朱世友
联系电话:136070510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联系人:王震南、程志武
电 话:0795-5251629
传 真:0795-5282969
电子邮箱:524375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