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受井冈山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依据吉购2019F000237928号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现对2019年8月21号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履约保证金与商务条件的履约保证金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为准,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二、此澄清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井冈山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2019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