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江西同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分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赣县区循环产业基地安置区二期基础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P17评分标准中
四、相关检测设备(8 分)
投标供应商在满足提供2套相关的检测设备(静载荷测试仪、基桩动测仪、钻机)基础上,每增加1套,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的购货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
四、相关检测设备(8 分)
投标供应商在满足提供2套相关的检测设备(静载荷测试仪、基桩动测仪、钻机)基础上,每增加1套检测设备【(2种自有的)(静载荷测试仪、钻机)】,得2分;
每增加1套检测设备【(1种自有的;1种租赁的)(静载荷测试仪、钻机)】,得1分;
每增加1套检测设备【(2种租赁的)(静载荷测试仪、钻机)】,得0.5分;
本项最高得8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自有设备的提供相关设备的购货发票;投标供应商租赁设备的提供制造商(租赁方)出具的购货发票及投标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原件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此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同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