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依据赣购2019F000227906采购计划,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赣州蓉江新区新路完中游泳馆泳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8月13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及变更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请贵司明确是否只需要网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答:只需要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二、答疑事项2:
问:招标文件P5页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请贵司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答疑事项3:
问:请贵司提供招标文件中word版“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以便于各投标单位准确的编制投标文件(且制作投标文件软件电子版中无法导出这些投标文件格式)。
答: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不再另行提供。
四、答疑事项4:
问:请贵司提供CAD版关于本项目的游泳池循环水处理及空气源热泵机组加热系统、淋浴系统的招标图纸,以便我们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及深化设计图纸。
答:图纸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及其附件。
五、答疑事项5:
问:招标文件P43页中“2.1.2机房内排水:由中标人在机房内集水井内设置潜污泵排至室外排水管网,包括液位控制箱的安装与动力电源的输入及输出”,而招标清单中并没有此项工程量,请贵司复核确认招标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答疑事项6:
问:招标文件P43页中“2.1.3泳池泄空管路由中标人接至游泳馆外墙1米并预留法兰及阀门,后续接至市政雨污水管网由中标人完成”、“2.1.4反冲洗排污管由中标人接出机房外1米并预留法兰接口,由中标人负责接至室外排水管网”,请贵司在招标图纸中明确市政排水管网的位置,以便我们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答疑事项7:
问:招标文件P44页中“2.2.1由中标人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水处理机房的配电柜(包括配电柜),从配电柜至各电气设备的控制线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2.2.2由中标人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控制柜,从电控柜至热水系统中各电气设备的线缆施工,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有以下问题,请贵司确认:
(1)招标清单中无总动力电源线缆工程量,请贵司复核调整招标清单。
(2)请贵司在招标图纸中明确总电控柜的位置,以便我们投标单位计算总动力电源线缆工程量。
答: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1、变更事项2。
八、答疑事项8:
问:招标清单中缺少淋浴系统中的电线缆、桥架、线管工程量,请贵司复核调整招标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淋浴系统中的电线缆、桥架、线管包含在本次投标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九、答疑事项9:
问:招标文件P44页中“2.2.3机房通风排气系统、地面排水沟(含盖板)、照明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完成”,而招标清单中并没有此项工程量,请贵司复核调整招标清单。
答: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3。
十、答疑事项10:
问:招标文件P44页中“2.3.1机房内及机房外设备所需的基础(指砖砌或混凝土基础)由中标人提供详细尺寸要求,由中标人负责按图纸尺寸完成基础的制作”,而招标清单中并没有此项工程量,一般土建基础的制作均由专业的土建总包单位负责的,请贵司复核调整招标清单。
答: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4。
十一、答疑事项11:
问:招标文件P44中“2.4.1 中标人负责游泳池池体模板拆除后的找平施工,中标人派员现场进行尺寸把控”、“2.4.2游泳池池底的二次浇注混凝土由中标人完成”,而招标清单中并没有此项工程量,以上工作内容一般均由专业的土建总包单位负责的,若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预算金额远远不够,请贵司复核。
答:1、2.4.1按招标文件执行。
2、2.4.2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5。
十二、答疑事项12:
问:招标清单第142项“泳池专用瓷砖胶 不含池岸”,但是其他项并没有池岸的泳池专用瓷砖胶工程量,请贵司复核调整招标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池岸采用水泥砂浆铺贴,铺贴含在本次投标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十三、答疑事项13:
问:在评标细则技术分第2点,综合实力(8分)这一栏,用“石英砂过滤器”,“毛发聚集器”,“臭氧接触反应罐”“臭氧发生器” 的生产能力及检测报告打分。
(1) 生产厂家加分不生产就不加分,这对代理商或非生产厂家或工程公司不公平。
(2):为什么用上述几种产品打分,为什么不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泳池砖等产品的生产能力打分,此条明显具有倾向性。
(3):上述这些产品都是投标单位自主加工产品,这些产品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标准,第三方检测报告具体指哪方?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还是其他企业出具的?
鉴于上述几点诉求建议取消此评审细则,分值列入投标报价中。
答:该项评分标准已做相应变更,具体详见变更事项6。第三方检测报告指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十四、答疑事项14:
问:招标文件第89页技术评审内容中,把投标人具有生产能力的四类产品作为加分或得分条件是不妥当的!有这种产品所谓生产能力的仅仅是个别单位,且都不是专业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无法与大多数投标单位所选用的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产品相差甚远!这种加分不仅违背公开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还违反国家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议将此规定,把投标人修改为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这样才符合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法律规定,才能让更多更优秀的具有专业水准的机电安装单位前来投标!否则,仅几家有所谓生产能力的单位来投标,可能造成串标、陪标!最后高价中标!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中的第二十条第六项中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待供应商,”是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该项技术评分标准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6。且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的即可参加,对潜在投标人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指向性。
十五、答疑事项15:
问:在评标细则技术分第3点,设计图纸(2分)要求投标单位结合现场情况出具深化设计图纸,因为从招标到投标只有20天时间,投标单位如前期没有和项目有过联系或者配合过设计,那在仓促的几天中,还要联系业主查看现场地形地貌,很难做出适用性强的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只有在中标以后才能很好完善,这条, 显而易见对没有进行前期配合设计的投标人不公正。且在挂网的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图纸,投标人怎么深化设计?
建议此评审细则深化图纸在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按招标图纸进行,分值列入投标报价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时间。图纸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及其附件。因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已进行变更,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详见变更事项8。
十六、答疑事项16:
问:在评标细则商务分第3点,同类成功案例(6分)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业绩有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因目前如果是政府项目多为PP或EPC模式,总承包单位并不把泳池这块的专业分包厂家在网上公示,如果是大型企业招标也仅有中标通知和合同,也不在网上公示。
建议综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提供中标通知及合同原件也可以得分。
答:已变更,详见变更事项7。
十七、答疑事项17:
问:本着对招标人负责,根据我司施工经验、国内同类游泳场馆的招标费用预算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清单及要求,我司认为本项目招标预算价大大超出市场价,合理工程造价应该在150万以下,望相关单位审核!
答:该项目预算已经财政部门审批,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十八、答疑事项18:
问:参加投标单位的类别问题。本次招标是电子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购范围涉及到十几个专业几十个生产厂商生产的产品。如泵、过滤器、水箱、消毒投药泵、水质检测仪、空气源热泵机组、臭氧消毒设备、 给排水系统的管道、电控系统、泳池专用瓷砖等专业设备。如此之多的设备,在全球范围内,没有任何一家能把涉及十几个专业技术的产品生产出来!既然如此,参加同类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99%是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装饰装修资质的设备安装公司,而非生产企业! (除极少数单位采用外加工、委托生产自己组装的方式进行贴牌生产的方式称之为生产制造商,而且是非主要核心设备的过滤器、毛发收集器,委托生产组装臭氧设备贴牌等方式自称为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实际并没有专业技术队伍,更没有国家规范要求的生产线!质量及售后服务极为堪忧!而参加全国同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单位绝大多数选用中国乃至全球知名的专业生产商在中国生产的出口欧美发达国家的优质品牌产品参加投标,质量优良、使用效果好,维修率极低!如中国广东大型专业不锈钢生产商灵坦企业生产的不锈钢毛发收集器、石英砂过滤器、臭氧反应罐;山东国林生产的出口欧美的臭氧发生器等都是全球知名的最优质品牌。如果要保证工程质量,首先就要选用专业生产厂商依国际标准流水线生产的优质品牌产品!而不是外加工,外委托生产自己组装贴牌产品,这些产品不仅质量差,偷工减料,售后无法保障而导致设备无法使用!)既然公开招标的对象是设备安装公司,那么,评分标准是否应当以设备安装公司来设定评审标准?
答:已增加核心产品,详见补充事项。
变更事项1:
采购项目需求2.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中
2.2.1由中标人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水处理机房的配电柜(包括配电柜),从配电柜至各电气设备的控制线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现变更为:
2.2.1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水处理机房的配电柜(包括配电柜),从配电柜至各电气设备的控制线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变更事项2:
采购项目需求2.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中
2.2.2由中标人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控制柜,从电控柜至热水系统中各电气设备的线缆施工,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现变更为:
2.2.2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将总动力电源接至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控制柜,从电控柜至热水系统中各电气设备的线缆施工,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变更事项3:
采购项目需求2.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中
2.2.3机房通风排气系统、地面排水沟(含盖板)、照明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完成
现变更为:
2.2.3机房通风排气系统、地面排水沟(含盖板)、照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完成
变更事项4:
采购项目需求2.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中
2.3.1机房内及机房外设备所需的基础(指砖砌或混凝土基础)由中标人提供详细尺寸要求,由中标人负责按图纸尺寸完成基础的制作
现变更为:
2.3.1机房内及机房外设备所需的基础(指砖砌或混凝土基础)由中标人提供详细尺寸要求,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图纸尺寸完成基础的制作
变更事项5:
采购项目需求2.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中
2.4.2游泳池池底的二次浇注混凝土由中标人完成。
现变更为:
2.4.2游泳池池底的二次浇注混凝土由总承包单位完成。
变更事项6:
评分标准:企业实力(8分)中
1、投标人具有生产主要设备“石英砂过滤器”的能力;(1分)
2、投标人具有生产主要设备“毛发聚集器”的能力;(1分)
3、投标人具有生产主要设备“臭氧接触反应罐”的能力;(1分)
4、投标人具有生产主要设备“臭氧发生器”的能力;(1分)
(1-4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上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且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为投标人的。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合格不得分。)
现变更为:
1、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石英砂过滤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0.5分,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为投标人的得0.5分;(1分)
2、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毛发聚集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0.5分,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为投标人的得0.5分;(1分)
3、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臭氧接触反应罐”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0.5分,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为投标人的得0.5分;(1分)
4、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臭氧发生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0.5分,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为投标人的得0.5分;(1分)
(1-4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上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合格不得分。)
变更事项7:
评分标准:同类成功案例(6分)中
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包含:泳池水处理和空气源热泵系统)合同,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0.5分,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1.5分,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
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包含:泳池水处理和空气源热泵系统)合同,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0.5分,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1.5分,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变更事项8:
一、投标邀请:(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中
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9月 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变更事项9:
一、投标邀请:(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中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账号:1510 2255 1900 0053 314),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账号:1510 2255 1900 0053 314),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变更事项10:
二、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信用记录中
招标文件中“6投标人信用记录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6年9月03日至2019年9月04日(三年,至开标之日)”
现变更为:
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16日(三年,至开标之日)
补充事项:
在采购项目需求中增加:
(六)本项目核心产品:石英砂过滤器、毛发聚集器、臭氧接触反应罐、臭氧发生器。
此答疑及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补遗文件于2019年8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及其附件。
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797-8165862
地址: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城1号楼802
电话:0797-5551926
邮箱: jxhczb@163.com
联系人:曾女士
发布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