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5]
关于樟树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心-zs2019-019)的质疑回复函
各潜在供应商:
有潜在供应商对“樟树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心-zs2019-019)”提出如下质疑:
质疑事项1: 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条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第7小点“未作特殊说明的招标产品均为国产品牌”。
事实依据: 此条限制了进口品牌参与询价活动,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小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现回复如下:
删除 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二条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第7小点“未作特殊说明的招标产品均为国产品牌”。
其余不变。
樟树市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