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其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有关事项内容变更如下:
一、 变更事项1: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磋商(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现在变更为:(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磋商(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