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赣州市丰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林业局的委托,就其兴国县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项目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06月21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34项
34.6其他中、小、微企业
34.6.1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4.6.2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标的的,必须同时提供标的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4.6.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标的,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标的。
34.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变更为:
34.6其他中、小、微企业
34.6.1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4.6.2本次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标的的,必须同时提供标的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4.6.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标的,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标的。
34.6.4响应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响应的,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4.6.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变更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36项,评分标准,具体详见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文件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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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兴国县林业局
地址:赣州市兴国县马岭路45号
电话:18970748160
联系人: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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