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余市人民医院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余购2019B000205523号采购计划,就其新余市人民医院血透水处理机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公告于2019年06月0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 现对询价文件作如下修改:
1、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五点
现增加以下内容:
24、备注: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④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询价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更正后的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新余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90-665104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花园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