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于都县上欧工业小区返乡创业园(二期)-江西UR小镇供应链(国际)中心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若干疑问答复如下:
问一: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规定:(四)外埠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出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进赣备案手续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由于江西省住建主管部门关于办理进赣备案,已实行网上登记的方式,提供网上登记截图是否有效?
答:有效。相应条款更正为“(四)外埠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出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进赣备案手续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或者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关于响应供应商的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问二:磋商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关于“工程招标代理业绩”的评审依据(响应文件提供业绩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的政府指定官方查询网址及打印页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工程邀请招标的项目没有施工招标公告,提供中标公示网址及打印页加盖公章是否可以?
答:可以。“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评审依据更正为(评审依据:响应文件提供业绩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或者中标公示)的政府指定官方查询网址及打印页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问三:磋商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关于“工程招标代理业绩”的评审依据(响应文件提供业绩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的政府指定官方查询网址及打印页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或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其中要求提供的《招标代理合同》,类似于《专业工程招标代理入库(围)合同》是否有效?
答:如果类似于《专业工程招标代理入库(围)合同》的业务及时间范围涵盖了业绩项目,则有效。
问四:磋商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关于“业绩经验”,已规定“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三年内”,而评审依据要求提供不止一项证明材料,却未明确以哪一项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请明确。
答:所有证明材料的所署时间都要求在“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三年内”。
此答疑公告为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03号三楼(县财政局对面)
电话:0797-621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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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善文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县贡江支行
户 名: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99237565865
采购单位: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80号
电话:0797-6309615
联系人:谢先生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