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土地违法案件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9-WY009)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及土地违法案件测量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原磋商公告与2019年5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做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内容为:
四、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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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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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
|
项 |
1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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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地违法案件测量 |
|
项 |
1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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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壹拾伍万元整 |
150000.00 |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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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元/年) |
|
11 |
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
|
项 |
1 |
80000.00 |
|
22 |
土地违法案件测量 |
|
项 |
1 |
70000.00 |
|
合 计 |
壹拾伍万元整 |
150000.00 |
|||
二、原公告内容: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6月06日8:30
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06月06日9:00
现变更为: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6月11日8:30
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06月11日9:00
三、原公告内容: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9:00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9:00
四、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应在2019年06月05日17:00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银行到帐为准)。
现变更为:
投标人应在2019年06月10日17:00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银行到帐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有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为准。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