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1]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18号计划,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单挑灯等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05月14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二、8m单挑灯(15分):
(1)防护等级(5分):投标人所投8m单挑灯具有灯具防护等级≥IP65者得5分;防护等级达到IP62者得3分;防护等级达到IP60者得1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2)防水等级(5分):投标人所投8m单挑灯具有灯具防水等级≥IPX3者得5分;其他得3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3)灯具综合性能(5分):投标人所投8m单挑灯灯具带电部件与灯具壳体之间能承受频率为50Hz 1440V的交流耐压试验,历时1min,试验期间不发生火花或击穿现象者得2分;防喷灯具能经受各个方向15min的喷水试验,试验后,灯具内或玻璃护罩内无积水,并能承受频率为50Hz 1440V的交流耐压试验,历时1min,试验期间不发生火花或击穿现象者得5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三、10m单挑灯(15分):
(1)防护等级(5分):投标人所投10m单挑灯具有灯具防护等级≥IP65者得5分;防护等级达到IP62者得3分;防护等级达到IP60者得1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2)防水等级(5分):投标人所投10m单挑灯具有灯具防水等级≥IPX3者得5分;其他得3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3)灯具综合性能(5分):投标人所投10m单挑灯灯具带电部件与灯具壳体之间能承受频率为50Hz 1440V的交流耐压试验,历时1min,试验期间不发生火花或击穿现象者得2分;防喷灯具能经受各个方向15min的喷水试验,试验后,灯具内或玻璃护罩内无积水,并能承受频率为50Hz 1440V的交流耐压试验,历时1min,试验期间不发生火花或击穿现象者得5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检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出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且具有相应检测范围和检测标志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且必须携带CMA,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第十三条 资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之规定,按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二、答疑事项2:
问:评分因素加分项内容在技术基本参数中未体现相应的技术参数要求,加分项内容应优于技术基本参数技术要求,不能确定是否优于基础参数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存在关联性,检测报告没有实质性检测项目技术参数,变相用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答: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购〔2016〕25号)“第四十五条 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不得作为评分因素,采购文件如需提供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对技术参数进行佐证的,应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并在评审过程中对所有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进行查验。”之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CMA检验(测)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是投标人是否符合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的佐证材料。按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三、答疑事项3:
问:四、施工安装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安装方案,方案须包含组织部署、进度计划、技术规范、机械配置等,方案最优者得10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低得2分,未提供者或方案不切合实际者得0分。
五、 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最优者得10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低得2分,未提供者或方案不切合实际者得0 分。
1.未按规定量化评审标准,如何界定优劣之分,本评审因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评分项分值比例过高,权值设置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未准确反应采购需求,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本项目包含施工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评审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安装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对比打分。按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四、答疑事项4:
问:六、环保节能(2分):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者得1分;投标人所投货物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者得1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所投货物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评审因素指定特定的认证证书或奖项,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许可证书,环保产品只是在产品选择时具有优先权,设置加分项属于变相限定采购产品或供应商,排斥潜在供应商,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和排他性。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等文件之规定及《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赣财购〔2017〕13号)“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招标、谈判等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和环保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节能清单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之规定。按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兴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679888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7-6641388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康区金赣大道原赣南卷烟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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