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现对商务条款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3.3、质保期是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不少于三年质保期。
现澄清为:
3.3、质保期是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不少于二年质保期。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补遗文件。
采购单位: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0792-4362296
地 址: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大道4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B座1520室
联系人:小梁
电话:0792-8536277
电子函件:jjzfzbzx@163.com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