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变更公告】江西盛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第八中学城北分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赣盛基政采字【2019】-07 )第二次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吉安市第八中学城北分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赣盛基政采字【2019】-07)进行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
备注:供应商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展示。
现修改为:
备注:供应商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展示。
2..原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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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场所 |
办公场所500㎡以上得7分,400㎡以上至500㎡得5分,300㎡以上至400㎡得4分,200㎡以上至300㎡得3分,100㎡以上至200㎡得2分,100㎡及以下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及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任意半年缴纳房租的机打税务发票原件计分,如是公司自有产权可不提供,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房产交易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计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需与上述证件中描述地址相符。 |
7分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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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场所 |
办公场所500㎡以上得7分,400㎡以上至500㎡得5分,300㎡以上至400㎡得4分,200㎡以上至300㎡得3分,100㎡以上至200㎡得2分,100㎡及以下得1分。 评审依据:凭场所租赁合同原件、房产交易机构出具的相关租赁证明材料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及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任意半年缴纳房租的机打税务发票原件计分。如是公司自有物业可不提供发票,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
7分 |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除上述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根据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投标,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单 位:吉安市第八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先生18907960684
采购单位地址: 韶山西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女士 0796-8688608
代理机构地址:古南大道中央府邸A座2607
电子邮箱:991023825@qq.com
江西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