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依据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批复号:(2019)部门000号],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立医院的委托,对其公寓床项目(项目编号:JXHC2019-ZG-J005)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04月15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就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如下:
质疑事项1:竞争性谈谈判文件三:采购需求(t)2:样品床边立柱(72X72X.2m)1根,床长横梁(80X55X1.2mm)1根, 床头上短横梁(8033X.2mm)1根,床前护栏D型管(20X32X1.2mm) 1根,床头侧护栏D型管(28X38X1.2mm)1根,踏步1块,挂件1个,都是意向供应商向采购方送达的非规格型号钢管技术参数的。赣州市各大小钢管市场批零门市部和钢管塑料套盖市场均可调查为证,提供非规格型号钢管技术参数是意向性的佐证,根本没有货物完整的佐证效果请求答复。都是意向供应商的非规格型号钢管技术参数。
答:经采购人市场调查,具有整体实施能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且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性,故按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1.样品要求,开标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实物样品,(佐证此货物是否能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是不完整的佐证依据。用几根非规格型号钢管是体现不了公寓床货物质量佐证出来的,材料质量和工艺技术更加体现不了的,用几根非规格型号钢管控标是否符合(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条例的,利用几根非规格型号钢管进行竞争性谈判,把咱们公司拒绝无法提供样品参与,是拒绝和触犯咱们正当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权力请求答复。
答:本采购项目中的样品是佐证此货物是否能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参数的要求,以及作为后期验收的依据。故按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