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据浔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浔阳购2019B000182751号采购计划,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因业主要求,文件内容有所调整,特作此次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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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计划函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
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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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浔阳购2019B000182751 |
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
800批 |
33.6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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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计划函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
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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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浔阳购2019B000182751 |
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
800批(其中省级抽检任务265批次(含食用农产品215批次,餐饮食品50批次),自主匹配抽检任务大于535个批次(含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 |
33.6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变更事项二:
原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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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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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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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投标人相关资质能力(35分) |
5分 |
投标人参与过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行业标准制定的得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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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在江西省内有符合CMA标准实验室,该项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实验室图片、场地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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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
投标人具有国家指定的食品复检机构资质加4分,具有国家级CMA加4分,具有CNAS资质加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认证资质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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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根据投标人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的能力范围参数,针对本项目的基准参数项目情况进行计算,基准参数设定为3000项目,该项最高得15分。 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资质附表复印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资质能力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资质能力得分=(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3000项目)×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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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情况(12分) |
12分 |
1.2017年1月1日至今省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地级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区,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满分1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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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和设备(19分) |
5分 |
食品检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一人得1分,同一人最多得1分,最高5分。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及2018年以来任意六个月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人员不得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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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拟投入从事检测人员60人或以上的得1分,40-60人得0.5分,20-40人得0.1分,20人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投入检测人员50人或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得4分,40-5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30-4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20-3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20人以下不得分。 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满分5分。 评审依据:从事检测人员必須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检测上岗证或相关检测培训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前半年),原件备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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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采样人员数量进行评定,采样人员6人或以上得4分,4-5人的得3分,2-3人的得2分,2人以下不得分。 评审依据:采样上岗证或采样培训证书及2018年以来任意六个月为上述采样人员交纳的社保证明。评标时核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采样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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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有满足采样检测需求的自有采样车、车载冰箱、冷藏车等硬件情况的,同时具备上述设备的得3分,少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每增加一辆自有车辆,加1分,该项最高为5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满足要表的采样车辆图片,车载冰箱图片和有效行驶证,以及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其他有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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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增值或者配套技术服务(4分) |
4分 |
根据投标人能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及提供培训技术服务情况打分,承诺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得2分;承诺能提供培训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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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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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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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12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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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投标人相关资质能力(49分) |
5分 |
投标人参与过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行业标准制定的得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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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在江西省内有符合CMA标准实验室,该项得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实验室图片、场地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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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 |
投标人具有国家指定的食品复检机构资质加6分,具有国家级CMA加7分,具有CNAS资质加8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认证资质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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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
根据投标人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的能力范围参数,针对本项目的基准参数项目情况进行计算,基准参数设定为3000项目,该项最高得18分。 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资质附表复印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资质能力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资质能力得分=(食品类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3000项目)×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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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情况(15分) |
15分 |
1.2017年1月1日至今省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 2.2017年1月1日至今地级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5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区,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业,卫生,海洋渔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4分。 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满分15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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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和设备(20分) |
6分 |
食品检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一人得1分,同一人最多得1分,最高6分。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及2018年以来任意六个月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人员不得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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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拟投入从事检测人员60人或以上的得1分,40-60人得0.5分,20-40人得0.1分,20人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投入检测人员50人或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得4分,40-5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30-4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20-3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20人以下不得分。 以上不重复得分,最高满分5分。 评审依据:从事检测人员必須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检测上岗证或相关检测培训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前半年),原件备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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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采样人员数量进行评定,采样人员6人或以上得4分,4-5人的得3分,2-3人的得2分,2人以下不得分。 评审依据:采样上岗证或采样培训证书及2018年以来任意六个月为上述采样人员交纳的社保证明。评标时核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采样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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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投标人有满足采样检测需求的自有采样车、车载冰箱、冷藏车等硬件情况的,同时具备上述设备的得3分,少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每增加一辆自有车辆,加1分,该项最高为5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满足要表的采样车辆图片,车载冰箱图片和有效行驶证,以及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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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增值或者配套技术服务(4分) |
4分 |
根据投标人能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及提供培训技术服务情况打分,承诺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得2分;承诺能提供培训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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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人电话:138702344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A-33号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3870274582 0792-8265899
电子函件:936099123@qq.com
邮 编:3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