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依据上饶市广丰区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广丰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单位项目实行磋商。采购公告已于2019年4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经采购单位确认,现对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磋商文件中:
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个阶段全面消杀工作后按合同总金额的40%的支付进度款,剩余合同金额的60%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以上付款均为无息支付)。结束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文件(原件壹份)、税务发票、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壹份)、合同(原件壹份)、合格检验报告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结算。
现变更为:
4、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比例按项目总金额5%预留质保金(在第三次支付金额内预留质保金),在项目服务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15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5、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的支付共分为三个阶段: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次全面消杀工作后按合同总金额的20%的支付进度款;二、全部工作完成后并经专家验收组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进度款;三、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合格后且该项目工作在创建过程中未发生过失的情况下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以上付款均为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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