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1]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安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于2019年2月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的商务评分标准部分为:
3.6 |
项目经理实力 |
投标人(含其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项目经理、CCIE SP、CCIE R&S证书,每具备1项得0.5分,全部具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和项目所在省缴纳社保人员清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分 |
3.7 |
技术负责人实力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具备1项得0.5分,全部具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和项目所在省缴纳社保人员清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分 |
现变更为:
3.6 |
项目经理实力 |
投标人(含其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CCIE SP、CCIE R&S证书的,每具备1项得0.5分,全部具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和项目所在省缴纳社保人员清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分 |
3.7 |
技术负责人实力 |
投标人(含其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每具备1项得0.5分,全部具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和项目所在省缴纳社保人员清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分 |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安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高安市赤土板路33号
联 系 人:潘欣荣
联系电话:139705019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联系人:王震南、程志武
电 话:0795-5251629
传 真:0795-5282969
电子邮箱:524375080@qq.com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