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4]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现对其节能路灯灯具(品目一)项目(项目编号:GZYZ2018-GZ-G005)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12月30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第16页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5、投标人所投LED灯具制造商具有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得1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
5、投标人所投LED灯具制造商具有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得1分,具有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得0.5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第28页“实施方案”“5、招标原则方案”“5.2.4、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十五天内在赣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该项目合同与全资子公司签订,全资子公司账户作为返还费用的基本账户”。
现变更为:
5.2.4、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三十天内在赣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该项目合同与全资子公司签订,全资子公司账户作为返还费用的基本账户。
变更事项三:
原招标文件:第50页“第二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注:技术规格内容包括:附件 “ 赣州市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 中 “ 2.2 、 2.3 、3 3 、4 4 ”中全部内容,请逐条填写”。
现变更为:
注:技术规格内容包括:附件 “ 赣州市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 中 “ 2.2 、 2.3 、3 、4 ”中全部内容,请逐条填写。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