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园林管理局南丰县桔都东大道及醒侬大道绿化工程苗木项目(招标编号:JXHH-NF-2019-G005)公开招标采购的变更说明公告
南丰县园林管理局南丰县桔都东大道及醒侬大道绿化工程苗木项目(招标编号:JXHH-NF-2019-G005)公开招标采购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现就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修改:
1、原文件第44页,第七章评标办法,二、符合性审查中第5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税凭证及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税凭证及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文件第46页,第七章评标办法,三、评分标准,商务评分中“1、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2分;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4分,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连续二年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10分,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评审依据:证书有效性以获得标注年度为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1、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2分;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4分,投标人自2014年度以来连续二年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的得10分,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评审依据:证书有效性以获得标注年度为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其它事项按原文件不变
采购单位:南丰县园林管理局
联 系 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13879410015
地址:子固南路66号附近
代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679023216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988号名人国际A栋17楼-3-4室
日期: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