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5]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8B000106854号采购计划,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章江两岸庭院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并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止。经采购人确认,现就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1、问:招标文件附件(含大样图、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说明等所有附件)中4米"宋韵”庭院灯、3.5米“旌旗招展”庭院灯、3.5米“虔诚新姿”庭院灯、各种草坪灯描述的“灯具及光源、灯杆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与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 (十一)采购设备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描述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 (十一)采购设备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描述为准。
二、答疑事项2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6.评分标准 技术分(55分) 一、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14分):
备注:1、评审依据(2):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每种灯具各一份,共三份)作为所投产品【庭院灯A灯具部分(宋韵)、庭院灯B灯具部分(旌旗招展)、庭院灯C灯具部分(虔诚新姿)】LED模组光源发光效率、LED模组光源显色指数、LED模组光源防护等级、LED模组光源色温偏差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佐证材料,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处理;或提供投标人以前类似灯杆产品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可提供一份)作为所投产品【庭院灯A灯杆部分(宋韵)、庭院灯B灯杆部分(旌旗招展)、庭院灯C灯杆部分(虔诚新姿)】灯杆材质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佐证材料,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处理。是否应该理解为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灯具部分、灯杆部分检测报告?
答:是,但需按以上规定提供。
采购人: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阳山路56号
电话:0797-8356959
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电话:13979780736 0797-8275658
联系人:宋瑞昌
此《答疑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大样图、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说明)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大样图、施工图)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