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6]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民政局
委托,对抚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采项购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FZDX2018-C18),现对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包括地图编制和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包括地图编制和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事项不变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