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了宜春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选取评估及拍卖公司项目(磋商文件编号:安和-YC2018-027),应采购人要求,现对该项目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竞标人资格第(7)改为:“第二包(车辆拍卖机构):投标人具有中介服务执业资质,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公车拍卖经验,且在以往的公车拍卖服务中,没有给委托方造成工作被动和车辆安全等事故及损失。”即取消对评估资质要求。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除以上修改外,其余不变!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