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1、项目名称:永修县龙岗大道(开发大道至龙山大道段)、府北路(开元大道至龙岗大道段)亮化工程
2、文件上传日期:2018年12月14日;
3、更正事项:调整评分细则。
内容如下:
原评分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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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
2、能同时提供LED产品额定功率80W、100W、150W及160W的CQC证书及10000小时及以上时间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的加1分。 (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授予的证书及检测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80W、100W、150W及160W(LED灯具)具有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光效检验报告大于150 lm/W且色温4100K±100K(带二维码)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作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提供80W、100W、150W及160W路灯(LED灯具)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护等级报告(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需达到IK 10),(带二维码)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5、所投LED路灯灯具80W、100W、150W及160W通过震动测试,(抗震等级≥6级)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6、所投LED路灯80W、100W、150W及160W系列产品具有防护灯具≥IP65(带二维码)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10、提供80W、100W、150W及160W灯具符合技术参数及外观要求得3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偏离±5%得2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偏离±10%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80W、100W、150W及160W灯具样品一盏,详见技术参数与图纸)。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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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
2、能同时提供LED产品额定功率150W的CQC证书及10000小时及以上时间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的加1分。 (评审依据:提供由国家质量认证中心授予的证书及检测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150W(LED灯具)具有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光效检验报告大于150 lm/W且色温4100K±100K(带二维码)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作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提供150W路灯(LED灯具)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护等级报告(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需达到IK 10),(带二维码)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5、所投LED路灯灯具150W通过震动测试,(抗震等级≥6级)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6、所投LED路灯150W系列产品具有防护灯具≥IP65(带二维码)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检验报告为佐证,原件核查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10、提供灯具符合技术参数及外观要求得3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偏离±5%得2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偏离±10%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160W灯具样品一盏,详见技术参数与图纸)。 |
备注:1、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18年12月25日。
2、关于此次更正内容以此次答疑文件为准,敬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采购人名称:永修县湖东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永修城投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2-3169599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A-33号
联 系 人:张 烨
电 话:13870246857
邮 箱:695862283@qq.com
邮 编:332300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