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6]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8B000145297号采购计划,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彭泽县中医院委托,就彭泽县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招标编号:JXJYZBPZ-2018-037)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公告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
第二款“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七条“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内容删除,本款随后的相应内容前移。
即变更为:
7)投标人提供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8)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其它公告内容不变。
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