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共分宜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对其第四届“分宜有爱最美人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FYFJAH2018_00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品目一 |
“分宜有爱第四届最美人物”服务采购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次 |
1 |
18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现场勘查证明,证明由分宜县文广新局出具,未提供此证明的,视为无效标。
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收取现金,否则响应无效,汇款时需注明““分宜有爱第四届最美人物”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按合同总价的 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中标方按合同金额开出的全额税务发票转账支付。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共分宜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188790173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分宜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079059867
(十一)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在工作时间内自行前往或应联系采购人后前往现场踏勘。
(十二)保证金帐户(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帐户)
户 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宜县支行
账 号:14337101040005381
户 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新余分宜支行
账 号:365006201018010031030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