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铜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建筑工地噪声扬尘监测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就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询价公告进行以下变更:
原公告中: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为: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采购单位:铜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董汉礼 电话:13879565543
联系地址:铜鼓县政府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曹愉华
联系电话: 13387959913
联系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