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铅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铅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自然资源调查)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中: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工作量 |
预算金额 |
1 |
铅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自然资源调查) |
详见招标文件 |
全国国土调查:2178平方公里 |
7951224.6元 |
自然资源调查:2178平方公里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付款方式: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安排团队进驻铅山县后,经采购人确认,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2、中标供应商完成外业调查后,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中标供应商完成数据库建设,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中标供应商完成的所有成果全部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变更为:
四、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工作量 |
预算金额 |
1 |
铅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自然资源调查) |
详见招标文件 |
全国国土调查:2178.5平方公里 |
7492236.6元 |
自然资源调查:1716.3平方公里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且不能转包,违规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被列入国土资源管理技术保障单位黑名单。
七、付款方式:
第三次国土调查部分:
①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并经铅县国土资源局对工作量进行检查确认后无息退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②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调查总工作量的20%时,采购人核准后支付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20%;
③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调查总工作量的60%时,采购人核准后支付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20%;
④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调查总工作量的100%时,采购人核准后支付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20%;
⑤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建库工作时,采购人核准后支付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20%;
⑥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部工作,经国家和省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15%,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
⑦项目在国家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项目结算书后,剩余第三次国土调查合同总价款的5%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自然资源调查部分:
①中标供应商完成自然资源调查工作,采购人核准后支付自然资源调查合同总价款的50%;
②中标供应商完成自然资源调查建库工作,采购人核准后支付自然资源调查合同总价款的30%;
③中标供应商完成自然资源调查全部工作,经国家和省验收合格后支付自然资源调查合同总价款的15%。
④项目在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项目结算书后,剩余自然资源调查合同总价款的5%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中标后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采购单位: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76353666
地址:铅山县城西新四路
代理机构: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女士(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5779926565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马皇庙86号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