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市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车辆拆解)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JXTCFZ2018150155
二、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文件采购内容为:
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指定车辆 总数量 |
拟中标单位数量 |
最低限价 |
市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车辆拆解)招标项目 |
详见服务要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家 |
360元/吨 |
现修改为:
采购名称 |
简要说明 |
指定车辆 总数量 |
拟中标单位数量 |
最低限价 |
市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机构(车辆拆解)招标项目 |
详见服务要求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1家 |
180元/吨 |
2、原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表中“1、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360元/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修改为“1、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180元/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其余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