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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9]
关于九江市柴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中18.1潜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日内需向九江市国土资源局交纳中标总金额的10%。
现变更为18.1潜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日内需向柴桑区国土资源局交纳中标总金额的10%。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补遗)文件,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