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宜春市房管局人才公寓电器项目(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2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中业绩分“投标人2016年1月至今承接同类型项目金额在150万以上(含150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2016年1月至今承接同类型项目金额在60万以上(含60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除以上所列修改项以外,其他维持不变!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