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关于吉水县工业园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标准厂房电梯采购项目(赣纪元政采【2018】003)的更正补充通知
各役标人:
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修改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条资格要求以发布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文件份数改为四份,不分正副。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