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萍乡市安源区城管局路灯、附属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江西聚鼎建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萍乡市安源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萍乡市安源区城管局路灯、附属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要求: 1、一、灯具模组参数:“8、二次配光光学组件须采用光学玻璃透或者PC阻燃透镜,配光光学透镜须透光率达到90%以上。”删除此条参数内容。 2、三、灯具参数:“灯具整体为国标6063#铝制件(无钢件或塑料件等)”更正为“灯具整体为铝制件(无钢件或塑料件等),模组散热器为国标6063#铝制件”。 3、五、6米太阳能路灯:“60WLED灯具(LED模组,按30W功率亮灯)”更正为“60WLED灯具(LED模组)”。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事项: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由于系统中显示金额为壹拾元整(¥:10.00元),无法进行更改,因此本项目需投标供应商打两次保证金,操作如下: 1、虚拟电子投标保证金:壹拾元整(¥:10.00元),需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交易系统中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以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开 户 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帐户名称:从系统中获取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2、线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99990.00元)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以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投标企业(或授权参加投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帐户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504006709000016226 开户行:工商银行政和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需两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共计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电子虚拟投标保证金(¥:10.00元)及线下账户投标保证金(¥:99990.00元)均需缴纳,缺一不可,未按上述方法缴纳两次投标保证金为报名失败,请投标供应商重视。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内相应条款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答疑文件已上传,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萍乡市安源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漆先生 电话:18870598508 详 细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世纪广场9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聚鼎建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萍乡市滨河东路520号 联 系 人:喻女士 电话:0799-6787133 注:各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