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依据抚州市东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TCFZ2018150081
采购项目预算:1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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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项目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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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服务要求 |
1项 |
3年 |
JXTCFZ2018150081 |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采购预算作为本项目在具体费用的上限,时间期限为三年,超过150万元以150万元结算,不足150万元以具体合同履约的结算为准。 |
3.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3.1.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二条中:
“5.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修改为:
“删除此条”
4.其余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20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