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于都县贡江两岸亮化提升工程(三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07月26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答疑如下:
答疑事项:
问:根据电子招标文件79页符合性评审中的特定资格条件: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需要提供?
答:此项是输入错误不需要提供,本项目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是: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投标文件中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查看);2、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查看)。
此答疑公告为原电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电话:0797-6286989
联系人:方琴
采购单位: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6309615
联系人:谢先生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