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致各拟投标人:
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其垃圾分类垃圾桶及垃圾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众和-FC2018-06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23页中:
3-3.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3-4.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及相关要求更改为:
3-3. 提供开标之日前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3-4. 提供开标之日前六个月的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29页:技术及商务要求中:三、10L家庭用垃圾袋
8、使用标志,正面印厨余垃圾分类标识和分类样式图标,图标下方印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字样。
更改为:8、中标后使用标志,正面印厨余垃圾分类标识和分类样式图标,图标下方印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字样。
三、特别提醒开标时需提供的产品样品有:
1、240升脚踏垃圾桶及垃圾袋样品一只
2、120升垃圾袋。
3、240升垃圾袋。
4、10L家庭用垃圾袋。
其他不变!
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