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幼儿园区角教学设备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6月26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邀请(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质疑或投诉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交一份招标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0.00,须在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质疑或投诉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交一份招标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中:
四、合同条款4.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5%质保金。
现变更为: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分二次结付,一年质保期满无息支付5%质保金,投标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到期后,无息支付剩余5%质保金。
此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旭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