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司法局的委托,依据余购2018B000080083采购计划,对其新余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6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更正事项: 原公告内容为: (十)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壹仟壹佰壹拾壹元整(¥81111.00)。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交易主体登录对应该项目中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三选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009980000 转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且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 银行名称 收款方户名 母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仙来支行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331201040002937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003800100007144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5006002018170435436 备注:1、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上述账户为本次保证金缴纳母账户,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 现变更为: (十)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63333.00)。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交易主体登录对应该项目中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三选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009980000 转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且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 银行名称 收款方户名 母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仙来支行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331201040002937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003800100007144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5006002018170435436 备注:1、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上述账户为本次保证金缴纳母账户,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采购人:新余市司法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1800790797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53号五千年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 0790-6362588 13979078833 邮箱: 2262023702@qq.com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