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DZFCG-2018-008#)
1.公告中第四项中第(2)项的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具有同类项目建设安装资质和经验,与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满足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业务要求;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限贰年,P2.5高清全彩LED显示大屏等主要设备质量保证期限叁年。”
变更为:“具有同类项目建设安装资质和经验,满足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业务要求,确保视频会议系统运行和实施远程教育;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限贰年,高清全影显示大屏和音响系统、照明灯具及专业补光设备质量保证期限叁年。”
2. 公告中第五项中第(1)项“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开标现场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单位带来不便 ,敬请谅解。
2018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