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其2018年度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6月21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出席磋商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现变更为: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7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出席磋商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变更事项二: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7月2日17:00前(北京时间)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缴交响应保证金¥39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及验收报告后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备注:保证金缴存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
现变更为: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7月5日17:00前(北京时间)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缴交响应保证金¥39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及验收报告后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备注:保证金缴存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