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GZ2018-C015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仪器项目(进口产品)项目变更公告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就其检验仪器项目(进口产品)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6月1日发布的GZ2018-C015磋商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磋商采购文件P18“26、品目一评分标准”商务分(10分)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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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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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保期 |
一、质保期:响应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质保期每延长六个月加1分,最多加2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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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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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售后服务 |
二、售后服务: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零备件库,有专门负责的经验丰富的维修工程师和技术应用支持工程师的,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加盖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公章的售后服务协议、工程师名单及相关证件)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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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似业绩 |
三、类似业绩:提供响应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95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评标现场查看。) |
4分 |
此变更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