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5]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南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平安龙南”服务 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6月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 1:
原招标文件里一、评分标准“技术分”部分第九条“项目实施经验”第2款:“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或其直属单位具有社会治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工程维护经验,每具备一个维护案例得1分,最多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与公安或政法部门签订的维护维保类合同(非建设或租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必查。”
现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供应商或其直属单位具有社会治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工程维护经验,每具备一个维护案例得1分,最多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该项目工程的维护维保类合同或承揽该项目工程合同中的维护维保类条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必查。
变更事项2:
原招标文件里二、评分标准“商务分”部分第十三条“售后服务能力”第3款:“售后服务人员和设备(2分):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本地售后服务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分别≥3人者得0.5分,分别≥5人者得1分,其他得0分;拟为本项目配备自有产权(车主为公司名称)的高空作业升降车辆≥2辆者得1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3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纸质扫描件必查。”
现变更为:
售后服务人员和设备(2分):投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本地售后服务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分别≥3人者得0.5分,分别≥5人者得1分,其他得0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高空作业升降车辆≥2辆者(车主为本公司或维保合作公司)得1分,其他得0分。评审依据: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3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纸质扫描件必查。
变更事项3:
原招标文件里三、采购项目需求第(十)条“项目施工及服务要求”第10.9款第(3)项:“中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5人的日常运行维护队伍和配备至少1台为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自有产权的高空作业升降车辆常驻龙南县;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受理、维修及定期巡检工作,对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设备、提供代用设备(所提供的新设备及代用设备参数不低于招标设备清单参数),确保项目稳定正常运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不少于5人以上运维队伍和至少1台高空作业升降车(含行驶证)常驻龙南县的证明材料,否决不予验收。”
现变更为:
中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5人的日常运行维护队伍和配备至少1台为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高空作业升降车辆常驻龙南县;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维护、故障受理、维修及定期巡检工作,对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设备、提供代用设备(所提供的新设备及代用设备参数不低于招标设备清单参数),确保项目稳定正常运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不少于5人以上运维队伍和至少1台高空作业升降车常驻龙南县的证明材料,否决不予验收。
补遗文件于2018年6月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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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797-555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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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龙南县公安局
地址:赣州市龙南县龙翔大道中段
电话:0797-3529279、3529297
联系人:廖先生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