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5月30日发布了宜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设备项目(招标编号:中心-YC2018-07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10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在一年后付清。”现更改为“付款方式: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10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合同总价款的5%在一年后付清。”
除以上所列修改项以外,其他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