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B000065177号计划,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的委托,对其章贡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并于2018年5月2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30日。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5月2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招标文件P26页中的“(三)人员要求:中标人工商登记注册地若不在赣州市章贡区的,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赣州市章贡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至少派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称、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及9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中最少要配备三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书中级职称的)常驻赣州市章贡区,并在签订采购合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相关的办公设备清单及图片”。
现变更为:
中标人工商登记注册地若不在赣州市章贡区的,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赣州市章贡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中标人须至少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至少9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中最少要配备3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常驻赣州市章贡区,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相关的办公设备清单及图片。
二、变更事项2
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中及2018年5月2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涉及以上相同内容的,同时变更。
采 购人: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电 话:0797-8685057
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电话:15970074883
传真:0797-8275658
邮箱: 875412430@qq.com
联系人:张鑫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