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渝购2018B000062522号采购计划,就其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公告于2018年5月2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 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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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条款 |
8 |
(1)投标品牌同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2)投标品牌同类近红外分析仪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3)投标品牌同类锤式旋风磨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5-10台用户的加1分,有10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4)投标品牌同类X射线重金属分析仪在江西省粮食局系统有3-5台用户的加1分,有5台以上用户的加2分。(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用户名单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验收单复印件)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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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条款 |
8 |
(1)投标品牌同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生产厂家在江西省内设有2人以上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2分;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江西省拟派2名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1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品牌同类近红外分析仪生产厂家在江西省内设有2人以上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2分;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江西省拟派2名固定人员作为本项目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加1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合同须含有投标品牌同类锤式旋风磨设备的),一份得0.5分,可累计 ,最高得分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公章佐证,原件开标时备查。 |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胜利南路372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790784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0-6440033 1897905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