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新区医院部分二次深化设计招专业设计公司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品目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7、须提供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各三项且单项施工费用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单。(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品目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7、须提供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各三项且单项施工费用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单。(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品目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7、须提供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各三项且单项施工费用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单。(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现变更为: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品目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品目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品目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胶装到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核查)。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531719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7-5317103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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