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9]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于都县贡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于都县7号安置地、龚杏产业园、工业新区GY-15-17地块地质勘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05月10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 : 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 六 楼交易大厅
现变更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4 日下午 15 : 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 七 楼交易大厅
变更事项二:原招标公告:10.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5月30 日下午15:00前,即投标截止时间前。 及招标文件5.2.2 查询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 15:00 前,即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
招标公告:10.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4 日下午15:00前,即投标截止时间前。 及招标文件5.2.2 查询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月 4 日 15:00 前,即投标截止时间。
变更事项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均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品目)
现变更为: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均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须在6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品目)
变更事项四:原招标文件34、评分标准:(一)响应服务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25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5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现变更为:(一)响应服务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30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作无效标处理。
变更事项五:原招标文件34、评分标准:(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分)。
(评审依据:电子化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现变更为:
删除这一条评分标准。
变更事项六:原招标文件34、评分标准:(六)、技术方案(30分)
现变更为:原招标文件34、评分标准:(五)、技术方案(30分)
采购单位:于都县贡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