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商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5月4日发布的询价通知书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中:(六)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东塔3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六)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东塔3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变更事项二:
原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中:(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8年5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出席询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现变更为: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出席询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变更事项三:
原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中:(八)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2018年5月8日17:00前,以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7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验收报告,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备注:转账时请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
现变更为:
(八)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2018年5月15日17:00前,以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7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本公司提供供货合同、验收报告,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2%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备注:转账时请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