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对警用装备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询价采购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询价采购文件中“(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六)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原询价采购文件中“(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8年5月8日15 :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现变更为: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8年5月10日15 :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